自律自强,我校教师民主通过教师纪律条例
2008-09-24
自律自强,我校教师民主通过教师纪律条例
为规范教职工自身行为纪律,充分发挥教职工民主参与、自主管理的功能,碧桂园威尼斯中英文学校正式推出《教师纪律十条》和《教师不称职十条》。两个文件均由学校工会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自主讨论制定,并进行审议修改后,再由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表决通过。
本月24日晚,学校工会组织了本学期第一次教职工大会,会议集中对两个教师纪律文件进行学习讨论,最后进行民主表决。会场气氛热烈,自由民主,两个文件均100%获得通过。
本次表决大会充分彰显了学校的民主作风、体现了学校老师自律自强,严格要求自己的精神风貌。每个老师都积极发扬主人翁的精神,视校为家,牢记“碧桂园人要为全国教育事业树立光辉典范”的崇高标准,在纪律上对自身作出了高标准的要求。
宣读《教师纪律十条》和《教师不称职十条》
民主举手表决
教师纪律十条
第一条 维护学校声誉。任何场合不讲有损学校声誉的话,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,不传播不利于学校团结、稳定、发展的言论,否则给予批评或警告处分。第二条 尊重学生人格。不谩骂学生,不侮辱学生,不用作业惩罚学生,不歧视后进生,否则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或解聘处分。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否则一律解聘;后果严重的,一律开除并追究其责任。
第三条 注重教师形象。上班按规定穿校服、带校卡。校园内不穿拖鞋、染彩发、戴耀眼首饰。男教师不穿无领上衣、短裤,不蓄长发,不留胡须;女教师不穿无袖上衣,不浓妆艳抹,不涂染指甲。否则给予批评或警告处分。
第四条 端正行为作风。不搞小宗派,不拨弄是非,不诬陷他人,严禁非法同居,严禁猥亵学生,否则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或解聘处分。不索要家长的红包或礼物,不强请家长购物,否则给予解聘处分。
第五条 爱护公共财物。不践踏花草,不损坏教具,不浪费水电、纸张,不破坏公共设施,否则给予批评、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解聘或开除处分。不非法侵占学校公共财物,否则给予解聘或开除处分并追究其责任。
第六条 遵守在班常规。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旷工,不喧哗,不闲谈,不打扰他人工作学习,不随便串办公室,不上网聊天、玩游戏,不听(看)与教学无关的音像。否则给予批评、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或解聘处分。
第七条 遵守教学常规。不允许有缺课、私自调课、无准备上课、不按时上下课、坐着讲课、不批改作业等行为,上课时不离岗、不喝水、不接听电话,对学生违纪现象不能无动于衷,否则给予批评、警告或记过处分。
第八条 遵守学校制度。不得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不得无理取闹凌驾于制度之上,包括考勤、考试、人事、工资、福利、图书、医院、仓库、食堂、安全等管理制度,否则给予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或解聘处分。
第九条 遵守社会公德。不说粗话脏话,不随地吐痰,不乱丢垃圾,不乱涂乱划,不积污留垢,不酗酒,否则给予警告处分。严禁校内吸烟喝酒,否则一次给予记过处分,两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,三次给予解聘处分。
第十条 遵守国家法律。严禁在校园、宿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,严禁传看黄色、反动书刊或音像,严禁浏览黄色网页,严禁吸毒,严禁参加非法社团活动。否则给予解聘或开除处分,构成犯罪的给予开除处分。
碧桂园威尼斯中英文学校工会委员会
2008年9月24日
教师不称职十条
n 外界反映不够好。在对教师的评价中,学生或家长认为“一般”的占30%及以上。
n 教育方法不恰当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引起不良反响。
n 教学常规不落实。不遵守学校《教学常规三十条》,教学行为混乱无序。
n 教学成绩不达标。所任教的学科中,其中一个班的成绩在一学年内没有明显进步,在有关评比中连续两次排在最后名次。
n 言行失范不检点。在校内外散布对学校的一些负面言论或有违法行为并引起不良影响;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,或同事之间、师生之间交往不当,影响恶劣者;在校吵架、打架造成恶劣影响;恶意侮辱、殴打同事、领导。
n 安全防范不得力。发生安全等方面的责任事故,情节严重。
n 家长交往不适当。向家长索要财物或提不正当要求,请家长代购物品等。
n 组织观念不到位。不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纪律要求,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。
n 出勤纪律不遵守。无故旷工两天及两天以上。
n 其他表现不合格。其他有悖于学校要求、不符合学校需要的情况。
碧桂园威尼斯中英文学校工会委员会
2008年9月24日